湖北省“妇女微家”建设指导标准
日期:2022-12-02来源: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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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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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 建设 |
有能够满足所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需要的活动场所,并有“妇女微家”标识牌或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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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开展妇女群众学习和交流活动所必须的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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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 建设 |
“妇女微家”由妇联执委或妇女代表领办;或在妇联直接指导下由妇女群众骨干主办,明确牵头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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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对固定的骨干队伍,如巾帼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妇女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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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
结合“妇女微家”实际,创新建立了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轮值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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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项制度执行较好,形成了“妇女微家”独特的工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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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发挥 |
对妇女群众进行灵活的思想政治引领,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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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所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基本情况,及时对妇女群众给予关怀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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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妇女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心理疏导活动等,引领妇女群众健康快乐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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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妇女群众开展“最美家庭”创建,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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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展妇女群众活动,妇女群众参与率、满意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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