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工作制度

日期:2022-12-02来源: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1.全年工作做到“三有”,即年初有计划、事中有记载、年终有总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召开妇女骨干或妇女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妇女之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每年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妇联以及本级妇联执委、妇女代表汇报“妇女之家”工作活动情况。

  3.积极联系辖区(单位)妇女群众,了解妇女群众需求。重点走访辖区(单位)困难妇女儿童家庭,积极整合资源,开展结对帮扶,切实解决困难。

  4.充分利用宣传栏展示特色活动,妇女、家庭先进典型适时更新。利用辖区(单位)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推广“妇女之家”开展的各项活动,吸引更多妇女群众参与。

  5.每年组织活动10次以上,围绕辖区(单位)妇女儿童及家庭需求,主要开展培训、妇女创业就业、妇女维权、关爱帮扶等活动,努力将“妇女之家”建设成为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温暖之家”。

  6.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和活动档案,实现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