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日期:2022-12-02来源: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1.妇联主席、妇委会主任为“妇女之家”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立足“妇女之家”主持开展工作,协调女性社会组织、文体团体使用“妇女之家”。

  2.“妇女之家”设若干管理员,根据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管理员负责“妇女之家”室内活动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及保洁等。

  3.“妇女之家”开放时间为:(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尽量在8小时外及节假日多开放)

  4.“妇女之家”活动安排实行公示。由专人每周\每月在公示栏上进行张贴。

  5.“妇女之家”活动场地属与其他部门共用的,由管理员做好场地使用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