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联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参考标准
(一)村、社区妇女之家的主要功能:
村、社区妇女之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宣传教育功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妇女开展读书活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内容的学习,开展科技、环保、妇幼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培训,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维权服务功能。提供矛盾调处和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协调处理家庭暴力事件,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和创业就业信息服务。争取多方支持,为留守流动等困难儿童及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服务。
组织活动功能。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着眼于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二)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要求
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这一重大契机,紧跟部署,乘势而上,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一要争取支持、合力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积极争取村、社区“两委”的支持,按照一室多用、分区布局、分时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场所和设备建设妇女之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不断完善妇女之家。
二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本地中心任务和妇女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紧紧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妇女之家。已建立的妇女维权岗站、妇女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是妇女之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拓展功能、发挥作用。
三要明确标准、规范推进。村、社区妇女之家要统一标准,基本达到“四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要统一妇女之家牌子,式样、字体、标识等由全国妇联规定(见附件),制作由各地妇联落实。
四要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各级妇联组织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
二、2017年,全省妇联系统改革时,参考省妇联标准制定了宜昌市“妇女之家”建设指导标准:
宜昌市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指导标准
|
项目 |
指导标准 |
|
阵地 建设 |
有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学习培训、文体娱乐、信息交流等活动所需要的场所。 |
|
有“妇女之家”标识牌或指向清楚的功能索引牌,不限形态。 |
|
|
有一批妇女儿童需求的书籍、家庭教育教材和妇女工作指导书籍、妇女报刊杂志。 |
|
|
队伍 建设 |
“妇女之家”有人牵头负责,并切实履行阵地管理、活动策划实施、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责。 |
|
有一批巾帼志愿者、文体骨干、女能人或社会工作者进入妇联执委会,成为“妇女之家”工作或活动的重要力量。 |
|
|
本年度组织“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妇联执委集中学习2次以上。 |
|
|
制度 建设 |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不少于3项接地气、易操作的制度机制。 |
|
有1项以上制度机制执行力度较大、效果较好。 |
|
|
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到位。 |
|
|
功能 发挥 (至少有2项以上工作或活动开展较好) |
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将思想引领贯穿在工作和活动的全过程,每年开展宣讲不少于2次。 |
|
深化“三亮一诺”活动(妇联亮组织、执委亮身份、工作亮作为、干部作承诺),融入党群公开展示,宣传妇女工作、宣扬妇女典型和最美家庭等。 |
|
|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动员更多家庭参与,当地选树一批 “最美家庭”。 |
|
|
结合实际开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
|
|
功能 发挥 (至少有2项以上工作或活动开展较好) |
链接区域内文体团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等资源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实事化服务。 |
|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等服务。 |
|
|
组织妇女群众参加“两癌”免费检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
|
|
带领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美丽庭院。 |
|
|
群众 评价 |
知晓率较高,通过开展各类服务,使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妇女工作有一定的知晓率。 |
|
参与率较高,辖区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组织负责人等优秀代表积极参加“妇女之家”工作和活动。妇女群众配合妇联组织工作,参加妇联组织的活动。 |
|
|
满意率较高,妇女群众享受妇联组织的服务,从“妇女之家”开展的工作和活动中受益,对“妇女之家”和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 |
宜昌市“妇女微家”建设指导标准
|
项目 |
建设标准 |
|
阵地 建设 |
有能够满足所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需要的活动场所,并有“妇女微家”标识或妇联会徽 LOGO。 |
|
有开展妇女群众思想引领、学习交流等活动的基础设施条件。 |
|
|
队伍 建设 |
“妇女微家”由妇联执委或妇女代表领办;或在妇联直接指导下由妇女群众骨干主办,明确牵头负责人。 |
|
有相对固定的骨干队伍,如巾帼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妇女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 |
|
|
制度 建设 |
结合“妇女微家”实际,创新建立因地制宜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轮值制度等。 |
|
至少有1项制度执行较好,形成了“妇女微家”独特的工作方法。 |
|
|
功能 发挥 |
对妇女群众进行灵活的思想政治引领,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
|
掌握所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基本情况,及时对妇女群众给予关怀和帮助。 |
|
|
组织妇女群众开展文化体育、心理疏导活动等,引领妇女群众健康快乐生活。 |
|
|
引领妇女群众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
|
|
经常开展妇女群众活动,妇女群众参与率、满意率高。 |

鄂公网安备 420504020000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