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整改不放松

日期:2018-03-20来源: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后用车的在前面审批,先用车的在后面审批,即便补手续也一定要把原因备注清楚。”“司机师傅见审批单才能出车,对没有审批单的出车要求要敢于说‘不’。”这是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赟鸿在党组会上针对市妇联公车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具体要求。
      春节前,市纪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对市妇联春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9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审批登记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接到整改通知后,市妇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党组书记、主席周赟鸿对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整改落实的要求,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力度,深刻领会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二是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根据机关事务局公车管理规定,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我会公车管理制度;三是要对照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违反制度、履行手续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批评,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会后,为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市妇联办公室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机关用车管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特别对因特殊情况事前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应请示审批领导,向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出车,未完善的审批手续事后补充完整并备注说明。驾驶员要负责及时做好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填写,严格与公务用车审批单保持一致,并有权拒绝既未履行审批手续又未向领导请示的用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