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妇联组织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日期:2015-11-05来源:办公室

    (通讯员 邓少凤)11月4日上午,远安县妇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学习会议上,县妇联主席曾灿强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修订,是我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担起责任,坚持标准、坚守底线,常悬戒尺、严明纪律。
    同时要求要把《准则》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作为我们县妇联工作的创新点,切实承担起家庭道德建设的责任,创新载体唱响争当廉政“四员”(廉政“宣传员”、廉政“守门员”、廉政“监督员”、勤政“护航员”)建设最美家庭活动,为建设“三个远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