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创建试点工作启动
近日,中共秭归县委组织部、县妇联联合下发文件通知,在全县正式启动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创建试点工作,此举得到了各乡镇妇联、村(社区)妇代会的积极响应,目前选点申报工作基本完成。
在全县开展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创建试点,旨在坚持党建带妇建,落实中央、省、市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党政所急、妇儿所需、社会所缺、妇联所能”,真正架起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创建工作将在完善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基础上,以推进“维权法律宣传进村落(网格)、妇儿帮扶关爱进村落(网格)、文明家风弘扬进村落(网格)、生命健康教育进村落(网格)”为主要内容。借助“幸福村落”、“六小村落”平台,结合“儿童快乐家园”等项目建设,整合村落“两长八员”、村落志愿者、村聘请的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的力量,整合相关项目的图书、设备资源,下沉服务触角,优化服务单元,提升服务实效,丰富妇女儿童生活,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价值感、幸福感。
据了解,秭归县妇联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2016年拟创建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试点50个。以后每年初提出创建个数要求,力争3-5年内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各乡镇根据县妇联提出的创建基本要求,制定个性化创建方案,就场地选择、人员确定、创建内容、创建目标等予以明确,一个村落(网格)一个方案,于每年8月中旬前报批后组织实施,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妇儿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把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创建成为广大妇女儿童身边的温馨家园。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秭归县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为组长,县妇联主席、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妇联按照一定的标准下拨创建工作补助经费到各乡镇。年底验收工作,实行等级制排名并下发通报,作为党建考评、妇联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有实效、群众反映好的村落(网格)“妇女儿童之家”,将在每年的“三八”纪念活动中予以命名表彰。每2年开展一次复查,对工作无成效、不持续的创建点予以通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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